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5年5月18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5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末总股本58,0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合计派发现金69,696,000.00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11日
    除息日为2005年7月12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 截止2005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办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5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公司国有法人股和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本次派息后公司股本结构不变。
    六、咨询机构: 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 北京市复兴路戊12号恩菲科技五层
    咨询联系人:邰燕冰
    咨询电话: 010-63955911
    传真电话: 010-63965364
    七、备查文件
    中色股份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