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二○○四年八月二十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42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独立董事赵贺春先生因事未参加此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参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