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色建设 股票代码:00075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万向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武夷路234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武夷路234 号
    联系电话:8621--63503017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2004 年5 月26 日
    上海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声明
    1、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所持有、控制的中色建设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色建设的股份。
    4、本次股份转让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5、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本报告、本报告书:是指由本公司编写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受让人、报告人:是指上海万向资源有限公司;
    出让人、中色集团:是指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色建设、上市公司:是指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转让:指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共计38,720,000 股国有法人股;
    股份转让协议: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份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国资委: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万向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伟鼎;
    公司注册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武夷路234 号;
    公司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工商登记注册号:3101052008068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63026407-8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4630264078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贸易;
    经营期限:永久性
    联系电话:021-63503017
    联系人:韩又鸿
    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自然人鲁冠球货币出资27000 万元拥有本公司90%股份,自然人伟鼎货币出资3000 万元拥有本公司10%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等高管的情况
长期 是否在其它 姓名 任职情况 任职情况 国籍 居住地 国家取得居留权 伟鼎 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沈长寿 监事 监事 中国 杭州 否 韩又鸿 总经理 总经理 中国 上海 否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报告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受让人与出让人于2004 年5 月24 日签定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中色集团所持有中色建设的38,720,000 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10%)。通过本次受让,本公司将持有10%中色建设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中色集团仍将持有中色建设国有法人股166,080,000 股,占总股本的42.89%,为中色建设的第一大股东,且为控股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的数量
    中色建设的38,720,000 股国有股份。
    2、股份转让价格及定价:本次股份的转让价格按照中色建设2003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溢价转让,确定交易价格为
    3.25 元/ 股, 转让价款共计为壹亿贰仟伍佰捌拾肆万元整(¥125,840,000 元)。
    3、支付方式: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以人民币现金分2 次支付。股份转让协议签订的5 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向出让人支付总价款的30%,股份转让获国资委批准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70%。
    4、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
    (1) 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
    (2) 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3) 受让人保证本次受让股权已获得了本公司股东会的有效批准和授权;中色集团保证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转让股权未设定任何质押、抵押、担保,也未被司法机关扣押、冻结或采取其他任何限制性法律措施,也没有任何其他第三人对该等股份请求权利的情况;
    5、本次转让无特别条款。
    三、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无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关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中色建设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截止到本报告书公告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 本公司承诺本次受让后一年内不将该股份转让。
    三、 本公司与出让方和中色建设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产权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份转让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受让人本次股权变动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万向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伟鼎
    日期:2004 年5 月25 日
    五、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持股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认本次股权变动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 景旭    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
    日期:2004 年5 月26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股份转让协议;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份转让法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色建设
    股票代码:00075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中色建设大厦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中色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10-6342248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04年5月26日
    特别提示
    一、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中色建设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限制性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持股变动尚须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六、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万向资源、受让人:指上海万向资源有限公司
    有色集团、出让人:指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色建设、上市公司:指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指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转让:指有色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中色建设3872万股国有法人股
    转让给万向资源的行为
    元:指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中色建设大厦
    注册资本:64997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100000100249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健
    税务登记证号码:
    京国税海字110108100024915
    地税京字110108100024915000
    经营范围:承担有色金属工业及其他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公用、民用、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公路、铁路、桥梁、水电工程项目的承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供配电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制、开发和销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工程的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潜各行业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仓储、展览展示;汽车(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销售。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中色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10-6342248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情况
    有色集团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代行董事会的职责,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情况见下表。
序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现任职务 性别 国籍 常住地 是否在 其它 国家 取得 居留权 1 110101194203062013 张健 总经理党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否 委副书记 2 440204194612215018 邹乔 委书记常 务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否 3 110105194610151510 朱宜武 党委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否 副书记 4 612125195310281022 张秀丽 副总经理 女 中国 中国北京 否 5 110104194512162578 龚永才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否 6 110108196206284934 江浩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否 7 622102195102080039 周立堂 纪委书记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否 兼工会主席 8 110101196405011010 严弟勇 人事部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否 经理 外事办 主任 9 610113196311280010 刘文君 财务部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否 经理 序号 身份证号码 兼职情况 1 110101194203062013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 中色国际矿业公司董事长 中色建设非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鑫海旅游公司监事 中色刚果公司董事长 2 44020419461221501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公司副董事长 中色建设非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3 110105194610151510 4 612125195310281022 中色建设设备租赁公司董事长 广东洋迪公司董事长 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5 11010419451216257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公司监事长 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峨眉山秀园宾馆董事长 大连五矿中色进出口公司董事长 北京奥特蒙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6 110108196206284934 北京中色建设工程公司董事长 7 622102195102080039 8 110101196405011010 中色国际矿业公司董事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9 610113196311280010 中色国际矿业公司董事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色建设非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北京中色建设工程公司董事 房地产公司董事 广东洋迪公司监事 中色建设设备租赁公司监事 北京奥特蒙特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鑫诚建设监理咨询公司监事 中色刚果公司董事
    (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有色集团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一)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根据有色集团与万向资源于2004年5月2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由有色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中色建设3872万股国有法人股(占中色建设总股本的10%)一次性转让予万向资源。以每股3.25元价格转让给万向资源,合计总价款12584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准。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有色集团还将持有中色建设国有法人股16608万股,占中色建设总股本的42.89%,仍然为其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无特殊条款及补充协议。价款支付方式为人民币现金。
    上海万向资源有限公司承诺在一年内不出售本次受让的“中色建设”股权。(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中色建设未有未清偿债务,也不存在中色建设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负债提供担保等损害其利益的情形。(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色建设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前六个月内
    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中色建设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五、备查文件
    有色集团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股份转让协议复印件。
    声 明
    本人(以及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健
    签署日期:2004年5月26日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中国有色集团改制上市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中色建设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