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目前有关媒体传言:本公司已谈妥"出售所持有的民生银行4.39%的股权相关事宜"。
    现就此事我公司在此声明:本公司除已在2003年10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公告的出售3000万股民生银行股权事项以外,目前暂无进一步出售民生银行股权的意向。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