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0日,我公司与澳大利亚奥多嘉建设有限公司和澳大利亚奥多嘉电解铝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我公司承建奥多嘉42万吨电解铝工程的《延期付款协议》,确定了我公司与奥多嘉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程与供货合同》的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至此,我公司与奥多嘉建设有限公司的《工程与供货合同》主合同已经签署完毕。根据上述合同,在三年建设期内,我公司将为奥多嘉42万吨电解铝厂提供工程设计、设备供货、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合同总金额为5.999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0亿元),交货(DDU方式)和结算将采取国际公认的贸易条款,并根据工程进度表分阶段确认收入;其中不超过5.07亿美元的合同价款和相应的利息将在建成后的经营期内分期偿还给我公司。与本合同相关的工程进度表、结算、还款进度表、抵押与担保、保险条款双方将另行签署子协议予以确认。
    在签署《延期付款协议》的同时,我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奥多嘉42万吨电解铝项目提供出口信贷的《融资协议条件清单》。中国进出口银行将为我公司提供不超过5.07亿美元的出口卖方信贷。在各先决条件实现后,双方将另行签署正式的贷款合同。
    上述合同和协议将上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在获得政府批准、双方签署相关子协议并满足合同中规定的先决条件后,合同方能生效。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