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6月1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06)深中法执字第395-2号,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第八节11.8.3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金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张玉明担保投资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摇珠选定委托广东华士德(深圳)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浩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07年6月5日上午十点整在广东华士德(深圳)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中兴路219号4楼拍卖厅联合拍卖被执行人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9072160股。有关拍卖公告登载在《上海证券报》C2版或者《证券时报》A7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06)深中法执字第395-2号。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