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5月11日召开 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0年末总股本15241.713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8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向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
    二、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10日
    2、除息日:2001年7月11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7月12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1年7月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已托管的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于2001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 入其资金帐户。
    (2)国家股、法人股、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未托管的社会公众股现金红 利由本公司派发。持有公司流通股的法人股股东,其个人所得税部分由本公司派发。
    (3)国家股、 法人股持有人及持有流通股的法人领取现金红利须提供股票帐户 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局印章)、划款指令书(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开户行、 银行帐号等),并于2001年7月30日前邮寄至本公司证券部办理。 职工持股会股份持 有人领取现金红利须带上深圳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直接到公司 职工持股会办理。
    (4)若投资者于2001年7月11日办理了“内江峨柴”的转托管, 其现金红利仍在 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事宜
    1、咨询地点:四川省内江市木卑木镇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832-2414714
    3、传真:0832-2411301
    4、邮编:641113
    5、联系人:徐琳 刘本忠
    
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