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二○○五年十二月七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十四号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贺端湜、刘从德、郭琴、赵松国、马永、戴庆骏、徐国君、孙明高,董事莫仲堃委托戴庆骏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贺端湜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实际参加本次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贺端湜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
    三、聘任郭琴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
    四、聘任霍永先生、张代铭先生、王小龙先生、赵松国先生、任福龙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五、聘任曹长求先生、郭磊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