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3年6月9日上午九时整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十四号本公司会堂举行了2002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为 12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23,427,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48.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境外上市公司1995年召开股东年会和修改公司章程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大会由副董事长鲁省民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下列特别决议案和普通决议案:
    1、关于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度董事会报告,投票表决结果为223,427,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度监事会报告,投票表决结果为223,427,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度经审核之财务报告,投票表决结果为223,427,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投票表决结果为223,427,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8,764千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904千元;按 5%提取公益金人民币3,452千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876千元;以二零零二年末股本总额457,312,830股计算,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派发股息为每10股人民币0.60元(含税)。具体派息办法另行公告;
    5、关于本公司二零零三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投票表决结果为223,427,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本公司二零零三年度董事、监事酬金的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221,327,000股赞成,0股反对,2,100,0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国际及国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酬金的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223,427,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结果为223,427,00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白维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2年度周年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公司2002年度周年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公司2002年度周年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公司2002年度周年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2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各项议案
    2、出席会议董事、监事签字的股东大会记录
    3、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