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8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1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接受高庆刚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职务,聘任赵松国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马永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28日
    副总经理简历
    赵松国,男,1963年6月出生,40岁,党员,高级会计师,1986年毕业于山东广播电视大学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现就读于中国海洋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研究生班。1980年7月在山东新华制药厂参加工作,历任财务处科长、处长职务。2003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马永,男,1960年10月出生,43岁,党员,高级工程师,1982年毕业于山东工学院,1984年8月到山东新华制药厂工作,历任机械分厂副科长、科长,研究院副院长、机动处副处长、处长。2003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