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于2002年9月2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14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同意终止新华集团子公司协议,采纳新持续关连交易及新豁免申请。认为新持续关联交易的条款乃(a)属公平合理;(b)按正常商业条款及(c)在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