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零零 二年六月七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十四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5 人,实到监事5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与会监事一致选举马景星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长。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