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月28 日上午九时在 本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本公司现有董事10人均参加了本次会 议(其中一人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会议),三名监事和五位经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事项:
    1、审议批准本公司与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华集团”) 所属附 属公司(“有关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并与有关公司签署有关的关联交易 协议,如果该等交易的累计金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7.3.14条所述的标 准,有关交易将会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会及时披露有关的进展,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交易的详情。有关交易详情请见另行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批准投资成立山东淄博新华医药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该公司 由本公司与新华集团共同投资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本公司投资180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90%。成立该公司的目的在于促进本公司现有设计院的长远发展。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