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 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公募增发及国有股存量发行后的股本变动和 公募增发及国有股存量发行股份上市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本变动原因
    本次发行经本公司2000年12月12日召开的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1年增发新股及国有股存量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 ]85号文、财政部财企便函[2001]78号文核准。本次公募增发A股的《招股意向书》 刊登于2001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本次发行数量3300万股,其中老股东优先认购数量1,577,724股, 除老股东外 的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24,820,566股,比例配售后不足一股的余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包销余股数量1,710股,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6,600,000股。
    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390,000,000元(不含国有股存量发行部分), 扣除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0,516,618.85元。募集资金已于2001年9月7日全部 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二)本次发行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数量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有股(A股) 217,440,000 -3,000,000 214,440,000 46.89
2、社会法人股(A股) 16,719,500 16,719,500 3.66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34,159,500 -3,000,000 231,159,500 50.55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43,153,330 33,000,000 76,153,330 16.65
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150,000,000 150,000,000 32.8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93,153,330 33,000,000 226,153,330 49.45
股份总数 427,312,830 30,000,000 457,312,830 100.00
(三)本次股份变动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股份变动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股份(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4,440,000 46.89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44,009,999 31.49
3 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323,144 0.95
4 湖北长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76,856 0.50
5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00,000 0.46
6 中国医药工业公司 1,540,000 0.34
7 青岛市医药物资公司 1,100,000 0.24
8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 1,000,000 0.22
9 山东环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0.22
10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代理人)有限
公司A/C BR-79 902,000 0.20
    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代理人 ) 有限公司 A/C BR-79所持有的股份为H股。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发行前持股数 发行后持股数贺端(氵是) 4,500股 4,500股
鲁省民 4,500股 4,500股
李奕伟 4,500股 4,500股
李士祥 4,500股 4,500股
于公福 4,500股 4,500股
刘从德 3,500股 3,500股
高庆刚 3,237股 3,237股
齐谋甲 未持有 未持有
肖 瑜 未持有 未持有
周怡菁 未持有 未持有
马景星 4,500股 4,500股
于长杰 3,000股 3,000股
翟鲁敏 未持有 未持有
王(火亘) 未持有 未持有
刘爱红 未持有 未持有
郭 琴 12,483股 12,483股
张忠明 3,237股 3,237股
任福龙 3,240股 3,240股
曹长求 3,000股 3,000股
郭 磊 未持有 未持有
    (五)公募增发A股及国有股存量发行A股的上市流通
    公司本次公募增发A股及国有股存量发行A股股份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定于 2001年9月19日上市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85 号文件、 财政部财企便函 [2001]78号文件;
    3、本次发行《招股意向书》、《网下发行公告》、 《网上发行公告》及其他 有关公告等文件;
    4、本公司经审计的1998、1999、2000年年报及未经审计2001年中期报告;
    5、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公募增发的法律意见书;
    6、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上、网下申购资金的《验资报告》;
    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
    以上文件均备置在公司董秘处,供查询。
    (七)咨询机构
    1、发行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14号
    电话:(0533)2184223
    联系人:曹长求、郭磊
    2、主承销商: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301室
    电话:(021)68810121
    联系人:窦学海、贾广华、丁可、岳远斌、孙向阳
    3、查阅网址:www.cninfo.com.cn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