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监事会于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星期 三)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会议由监事长马 景星先生主持。经讨论,监事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和业绩公告;
    2.审议通过本公司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关联交易是于日常业 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是公平合理的。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