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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数量为16,719,5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7年6月6日。
    一、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A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3.5股股票的对价安排,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需送出26,653,665股,新华集团将送出26,653,665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
    2006年4月27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A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6月6日。
    二、 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6月6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16,719,50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8.17%,占无限售条件A股总数的16.2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6%。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流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占 流通股数占 通股数占公司 号 名称 份数(股) 流通股数 限售股份总 无限售A股 股份总数的比 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例 上海证大投资管 2,100,000 2,100,000 1.03% 2.04% 0.46% 1 理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工业有 1,540,000 1,540,000 0.75% 1.50% 0.34% 2 限公司 蚌埠市中科资讯 1,000,000 1,000,000 0.49% 0.97% 0.22% 3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医药对外贸 1,000,000 1,000,000 0.49% 0.97% 0.22% 4 易公司 山东新华医药集 团淄博综合服务 860,000 860,000 0.42% 0.84% 0.19% 5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医药研究开 800,000 800,000 0.39% 0.78% 0.17% 6 发中心 洋浦新宇峰投资 712,000 712,000 0.35% 0.69% 0.16% 7 有限公司 8 中国医药学会 584,000 584,000 0.29% 0.57% 0.13% 深圳中联广深医 药(集团)股份有 540,000 540,000 0.26% 0.53% 0.12% 9 限公司 青岛新华化学有 537,000 537,000 0.26% 0.52% 0.12% 10限公司 山东农药工业股 500,000 500,000 0.24% 0.49% 0.11% 11份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科技出 470,000 470,000 0.23% 0.46% 0.10% 12版社 山东省医药经贸 409,000 409,000 0.20% 0.40% 0.09% 13公司 齐鲁资源开发公 400,000 400,000 0.20% 0.39% 0.09% 14司 北京华信医药技 400,000 400,000 0.20% 0.39% 0.09% 15术咨询公司 淄博海谊经贸有 388,000 388,000 0.19% 0.38% 0.08% 16限公司 中国稀土开发公 310,000 310,000 0.15% 0.30% 0.07% 17司 山东大众广告公 264,500 264,500 0.13% 0.26% 0.06% 18司淄博分公司 济南开发区利洋 259,000 259,000 0.13% 0.25% 0.06% 19商贸中心 山东省医药开发 258,000 258,000 0.13% 0.25% 0.06% 20公司 北京市生艳技贸 230,000 230,000 0.11% 0.22% 0.05% 21公司 22中国医药报 200,000 200,000 0.10% 0.19% 0.04% 中国医疗保健国 200,000 200,000 0.10% 0.19% 0.04% 23际交流促进会 宁波麒麟百货有 200,000 200,000 0.10% 0.19% 0.04% 24限公司 中国华源生命产 189,000 189,000 0.09% 0.18% 0.04% 25业有限公司 济南开发区宏基 177,000 177,000 0.09% 0.17% 0.04% 26电子公司 山东环中医药集 151,000 151,000 0.07% 0.15% 0.03% 27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贺创机电物 150,000 150,000 0.07% 0.15% 0.03% 28资有限公司 29山东省医药公司 120,000 120,000 0.06% 0.12% 0.03% 山东生物制品公 112,000 112,000 0.05% 0.11% 0.02% 30司 山东中律发展有 109,000 109,000 0.05% 0.11% 0.02% 31限责任公司 中国环球租赁有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32限公司办事处 北京金象大药房 医药连锁有限责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33任公司 张店公园城市信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34用社 中国医疗器械工 业青岛医药器械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35公司 中国医药会计学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36会 北京医药物资联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37合经营公司 上海华能建筑工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38程有限公司 上海亮人商贸有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39限公司 北京立达新像科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40技有限公司 上海灵洁电器有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41限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信息中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42心 山东致公律师事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43务所 北京市唐仁商业 100,000 100,000 0.04% 0.10% 0.02% 44公司 上海超盛建筑装 50,000 50,000 0.02% 0.05% 0.01% 45饰有限公司 上海易航商务信 50,000 50,000 0.02% 0.05% 0.01% 46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豪泰装饰设 50,000 50,000 0.02% 0.05% 0.01% 47计有限公司 上海光茂食品有 50,000 50,000 0.02% 0.05% 0.01% 48限公司 上海龙吴碳素石 50,000 50,000 0.02% 0.05% 0.01% 49墨制品厂 合计 16,719,500 16,719,500 8.17% 16.27% 3.66%
    上述股份中,山东省医药经贸公司持有的25万股被冻结。除此之外,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其他限制。
    三、 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49名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均作出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社会法人持有的16,719,5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青岛市医药物资公司所持71.2万股经司法拍卖过户,并保持限售状态;其余股份未发生变动。本公司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 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其中:国家持股 163,258,735 163,258,735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6,719,5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33,727 33,727 其他 24,527,600 24,527,6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04,539,562 187,820,06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2,773,268 119,492,768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150,000,000 150,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52,773,268 269,492,768 三、股份总数 457,312,830 457,312,830
    五、 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截止核查报告出具之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新华制药上述49名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
    2、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3、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4、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所持有股票不涉及额外的国资和外资管理程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因此,保荐机构认为新华制药上述49名限售股份持有人自2007年6月6日起已经具备了上市流通的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也没有为对该等股东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