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3月21日至28日期间,公司通过走访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A股流通股东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A股流通股股东十分关心公司的股改工作,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原计划于2006年3月29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结果,并计划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3月30日复牌。但因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数量多、地域分布广,沟通协调工作尚未完全结束,为能够全面听取公司流通股股东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意见,本公司决定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待完成沟通协调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将最晚于2006年4月7日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在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及股权登记日将顺延,具体日期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