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2月21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仝立祥主持,公司11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五、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2年实现净利润57,043,769.10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575,332.87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787,666.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3,390,419.50元,200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071,189.30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2002年末总股本277,713,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红利1.25元(含税),派发现金总额数为34,714,231.38元(含税)。分红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356,957.92元。本预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2年度实际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与2001年度报告预计的分配政策相符。
    六、通过公司续聘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董事会拟定2003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告费用为60万元,中期报告如需审计,则中期报告审计费用为35万元。
    七、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情况的说明。
    以上议案,须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通过关于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长签字:仝立祥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