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7月31日在公司二楼接待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芳绪主持,应到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0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02年度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严格检查,现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
    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四、公司按有关规定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并完成了全部项目。
    五、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认真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程序合法,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认为经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2年上半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