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占同类 去年的 关联交 按产品或劳务 预计总金额 关联人 交易的 总金额 易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万元) 比例 (万元) 山西三维华邦 采购原 1320 100% 1148.48 材料 集团有限公司 1440 材料 太原利普公司 120 100% 116.31 产品 太原利普公司 260 260 0.104% 512.00 销售产 品或商 材料 山西三维华邦 300 800 100% 698.18 品 集团有限公司 水、电、汽 500 土地租赁费 40 教育服务费 220 医疗服务费 330 提供 治安费 山西三维华邦 90 1013 100% 901.71 劳务 环境卫生费 集团有限公司 260 库房及设备租 63 赁费 商标使用费等 1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仝立祥
    注册资本:2487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本公司所需原辅材料、化工设备及零部件加工制作,设备检修、技术咨询、汽车运输、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四级)、住宿、饮食服务(三项仅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包装容器、五金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成品油零售(限公司加油站经营)。
    (2)太原利普公司
    法人代表;张海
    注册资本:11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消耗材料、五金交电、家具、报录像设备、水暖器材、塑料制品、照相器材、装潢材料、有线器材批零,纸塑包装容器、包装制品、金属包装容器、纸管加工,文化用品、电器机、建材、化工原料、机房工程设计、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及培训。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867.69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4.94%,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太原利普公司持有本公司17.8602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057%,为本公司发起法人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公司关联方的财务状况,他们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07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13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采购货物、销售产品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执行,接受劳务按协议价执行(双方签定有《综合服务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上市时,主要的经营性资产是由山西维尼纶厂(即现在的大股东山西三维华邦公司)注入的优质资产,其余的辅助生产车间和后勤服务部门均留在华邦公司。公司地处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周边都是农村,有些方面相互依存。如由于公用工程设施进入公司,华邦公司需要公司提供水、电、汽,而公司需要华邦公司提供土地租赁、教育服务、医疗服务等。预计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以上关联交易,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有着重要意义。是公司发展所必需的。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订的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5名关联董事在表决中进行回避,其余7名全部同意。
    (3)以上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对公司的利润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签定了长期综合服务协议,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签定补充协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含2006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