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1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仝立祥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169,239,65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4.41%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145,80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1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一年)机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69,239,657股,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45,80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水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05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