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双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漳州建筑 瓷厂日前就资产整体转让事宜与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草签了《资产转让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 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已于2001年7月19 日与福建漳龙实 业有限公司草签了《资产转让协议》, 拟由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收购漳州建筑瓷 厂全部资产,包括其持有的本公司27.52%的国有法人股股权。该协议尚需经上级有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其中关于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 权的转让需获财政部批准才能实施。根据协议, 在资产转让事项获上级有关部门批 准之前,漳州建筑瓷厂将整体资产委托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管理。
    二、资产转让涉及方基本情况
    1、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住所为漳州市东郊,法定代表人为朱煜煊先生, 注册资 金3511.4万元,经济性质为国有企业。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陶瓷制造。 福建省漳州 建筑瓷厂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62,055,3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52%, 为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
    2、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住所漳州市胜利西路外经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为 黄张强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的开发,计算机软、硬件 的技术开发,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 件、建筑材料。
    特此公告。
    
福建双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