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9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路漳州发展广场21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庄文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15,811,421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6.61%。
    2、没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出席的情况。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811,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811,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费用冲减资本公积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811,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军利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