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30号文核准。本次《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 2001年2月17日的《证券时报》第十三版。为切实保护股东的权利,现就本次配股事 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摘要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2元。
    4、配股基数及比例:本次配股以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20,405.2631万股为基数, 每10股配售3股。其中,国家股东可配售495.5241万股,已承诺放弃本次配股; 法人 股东可配售3,484.0548万股,已承诺放弃本次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2,142万 股。
    5、配售数量:2,142万股。
    二、股权登记日:2001年3月2日
    三、除权基准日:2001年3月5日
    四、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3月6日至2001年3月19日止(期内证券交易营业 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五、配股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期间内, 按指定方式到股票托管的 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在认购时间内在本公司证券部缴款。
    六、缴款办法:在股权登记日(2001年3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持有“ 福建双菱”A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应在认购期内,凭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和资 金帐户卡到其证券托管商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本次配股简称“双菱A1配”,代码为 “8753”,每股配股价格为12元。 配股数量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乘 以社会公众股配股比例(1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不予认购。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证券部缴款。若投资者于2001年3月5日至3月19 日办理了 “福建双菱”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七、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余股部分由承 销团负责包销。
    八、获配股票的交易:
    1、社会公众股获配股票的上市交易时间,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 公告》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时间另行公告。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处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惯例执行。
    九、详细情况请投资者参阅本公司于2001年2月17 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 《配股说明书》。
    十、咨询电话:0596-2951030转23507
    特此公告
    
福建双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