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01年第二次会议于4月13 日在成都 蜀汉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一致通过《公司重大股权及资产置换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本次股权及资产置换中,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
    首先,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重大股权及资产置换议案》,确信本次股权及资 产置换有利于公司以较低成本进军高科技领域,从而实现公司产业结构的转型,提高 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其次, 董事会已聘请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东莞市银河信息资 讯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并聘请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深圳市银河信息产 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东莞市银河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 并出具资产评 估报告。在此基础上, 公司将聘请证券公司就本次股权及资产置换出具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聘请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及资产置换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 司置出资产的评估及审计将不晚于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完成, 保证了本次股权及资产置换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及资产置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因此是可行的。
    二、一致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中,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独立经 营判断,履行了勤勉义务。
    首先, 由于藏红花产业化繁育加工项目将得到银行贷款及国家有关部门全额贴 息,故董事会将原承诺用于该项目的预付项目开发费1904万元、基地建设费845万元 募集资金投向予以变更,同时,将原承诺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付北京销售网点 600万元、深圳销售网点80万元配股募集资金的投向亦予以变更,上述两项变更均用 于投资置换深圳市银河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东莞市银河信息资讯有限公司的 股权。该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转型,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其次,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议,并将该议案提 交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上述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程序合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是可行的。
    特此公告
    
西藏拉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