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疏忽,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中议案表决结果,误将参会股东代表占总股本57.23%的比例数填入表决结果比例数,对我们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向广大股东致歉。
    现特此更正如下: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与会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30日在成都市永陵路9号民族饭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名,代表股份100624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3%,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闫清江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董事会所提议案,会议各项议程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100624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选举方冈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100624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选举邹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100624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100624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议案。
    同意:100624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以上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2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杨小蕾律师参加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