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御行中天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行中天")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御行中天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御行中天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整的担保。
    北京御行中天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已为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的贷款提供了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抵押物为北京御行中天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经相关银行认可的资产。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御行中天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31号
    法定代表人:王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故担保协议尚未签订,担保方式尚未确定。
    2、担保期限: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故担保协议尚未签订,担保方式尚未确定。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申请的担保额度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已对被担保人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认为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反担保措施可靠,担保风险可控,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不超过29.67%。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