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5名,独立董事张国强委托吴建祥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及响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决议,现将决议公告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制药厂的议案;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制药厂的基本情况。根据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于1998年4月18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和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决议以及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收购了集团公司拥有的全资子公司桂林集琦广东韶关制药厂(下称“韶关制药厂”)。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韶关制药厂应变更为公司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现韶关制药厂的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02年8月5日办理完毕,变更后的名称为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制药厂。
    为使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制药厂的长足发展,现对其进行重组,具体重组情况见我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邢希毅同志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总工程师一职的议案。
    特此公告。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