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1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 室举行,董事应到7人,实到5人,1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1名董事因病请假, 公司监事会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集琦荣高部分铺面产权的议案》,并决定召开2001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此董事会决议进行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集琦荣高部分铺面产权的议案》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集琦荣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琦荣高)根据2000年 1月8日集琦荣高公司董事会决议精神,向汕头公司、 漓江公司出让了部分铺面经营 权。具体情况为:2000年1月18日、3月18日与汕头公司签订了“铺面销售协议”; 2000年4月30日与漓江公司签订了“铺面销售协议”。 此三项协议涉及的铺面经营 使用权的年限为50年,其铺面面积共计12,596.14m2,转让价格为8000元/m2, 金额共 计人民币100,769,120.00元。
    集琦荣高公司从稳健经营原则出发,并考虑到受让方的长远利益(受让方多次提 出购买上述铺面产权的想法),而且考虑到上述铺面涉及的产权为2000年到2050年共 50年的产权,而其50年的经营权已全部出售,产权实际经济价值已不大, 出让上述已 售经营权的铺面产权比较合适。鉴此,集琦荣高公司经与漓江、 汕头两公司协商取 得意向后,集琦荣高公司总经理于2000年12月1日向集琦荣高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关于 转让此相关铺面产权的议案。经集琦荣高公司12月8 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讨论通 过后,集琦荣高于12月10日与上述两家公司签订了“铺面产权转让合同”,以每平方 米500 元的价格分别把已将经营权售给上述两家公司的铺面产权分别转让给上述两 公司。(详细情况已披露于2000年12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我公司现经召开本次董事会讨论, 认为集琦荣高出售此部分产权确有利于双方 共同利益,同意集琦荣高向上述两公司出售此部分产权,并决定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
    一、关于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2月9日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 关情况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1年2月9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桂林观光酒店观光阁
    3、会议议案:审议《关于出售集琦荣高部分铺面产权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2001年2月5日下午3时整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有效股 权凭证;法人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1年2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桂林市育才路55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541004
    会议联系人:伏卧龙、刘胜贤
    电话:0773-5818066或0773-5812938-8013
    传真:0773-5815328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