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27日上午在长沙神农大酒店北京厅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股份总数136,539,7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4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德泉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6,539,7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2、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6,539,7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3、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6,539,7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4、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1,332,642.2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0%的法定公益金、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提12,977,266.63元,含子公司计提数),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18,355,375.64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9,780,679.16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合计28,136,054.80元。公司决定2002年度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余下未分配利润498,576.80元滚存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36,539,7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5、关于续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539,7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律师见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本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律师见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