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四节的规定,现就本公司获得中国建设银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告如下:近日,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芙蓉支行通知本公司,同意以信用方式给予本公司额度人民币贰亿元的综合授信。该授信期限为2年。
    特此公告。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