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25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湖南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1]101 号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变更湘计算机等国有股持有人的批复》, 知悉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电子信息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9.32%的股份计4372.478 万股划转湖南省信托投 资公司持有。
    由于湖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故此次股份划转尚需按有关规定报国家财政部批准。目前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待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再另行公告。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7日
    附: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1]101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