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以资抵股及对价支付,流通股股东持有每10 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1.8 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6 年6 月2 日。
    4、2006 年6 月5 日为复牌日、对价股份到账日及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该日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5、2006 年6 月5 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2006 年6 月5 日起,公司股份简称改为“G*ST 信息”,股票代码“000748”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 年5 月22 日经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以资抵股加送股,公司以闲置积压的低效资产冲抵控股股东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所持部分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冲抵股份的数量为2600 万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ST 信息流通股股东支付2520 万股*ST 信息的股份,即流通股股东按其持有的流通股股数每10 股获得1.8 股对价股份。
    2、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 年6 月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3、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控股股东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在持有的ST 信息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上市交易。
    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进程
时间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6月1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6月2日 方案实施的股权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6月5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性 恢复交易 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G*ST信息”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 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 2006年6月6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 交易 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76,374,780 股,其中非流通股股数为136,374,7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4%,流通股股数为1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6%。
    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减少至250,374,780 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85,299,9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1650748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3%。由于实施以资抵股方案,公司以闲置积压的低效资产合计8694.67 万元为对价,冲抵控股股东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所持2600 万股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所抵股份总价款与抵股资产产生的差额0.27 万元由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用现金支付,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有一定程度的变化。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股份结构变动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股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136374780 49.34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5299919 34.07 (一)发起人股 136374780 49.34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5174780 34.02 1、国家股 - -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85174780 34.02 2、国有法人股 136374780 49.34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3、境内法人股 - - 3、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法人股 - -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 - - 5、其他 6、其他 (二)定向法人股 - - (二)内部职工股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 -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3、境内法人股 4、外资法人股 - - (四)高管股份 125139 0.05 5、自然人股 6、其他 - - (五)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40000000 50.6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5074861 65.93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6050 0.04 1、内部职工股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 (一)人民币普通股 165074861 65..93 3、高管股份 106050 0.04 4、其他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9893950 50.62 1、人民币普通股 139893950 50.62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 - (四)其他 三、股份总数 276374780 100 三、股份总数 250374780 100
    六、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50529103 20.18% G+36个月后 注1 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308924 5% G+12个月后 注2 10% G+24个月后 10.91% G+36个月后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5595469 2.23% G+12个月后 注3 建银科技发展中心 1741285 0.70% G+12个月后
    G 为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
    注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注2: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3: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七、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31-5559798
    传 真:0731-5514776
    电子信箱:gwizqb@gwi.com.cn
    联系人:王习发、翦静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路161 号
    邮 编:410007
    八、备查文件
    1、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改稿)。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