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 年4 月29 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华大酒店十三楼环形厅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 易跃进副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136,453,53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37%。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78,75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5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36,453,53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8,75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36,453,53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8,75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3、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36,453,53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8,75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4、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36,453,53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8,75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5、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续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1)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36,453,53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8,75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6、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对公司金融业务进行整合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36,453,53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8,75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荣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