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信息产业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息公司)2005 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长城信息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就长城信息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我们认为,长城信息公司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已在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的规定。
    
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6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