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积金弥补公司累计亏损的议案》的提案,并将提交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审字(2005)第061号审计报告(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本公司截止2005年10月31日审计结果如下:
    截止2005年10月31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2,718,178.12元,资本公积为754,244,900.28元(其中:股本溢价749,594,946.29 元,股权投资准备1,770,966.83元,其它资本公积2,878,987.16元),盈余公积为59,484,749.73(其中:法定盈余公积23,979,527.11元,法定公益金23,634,762.55元,任意盈余公积11,870,460.07元)。
    根据上述审计结果,公司拟对《关于以公积金弥补公司累计亏损的议案》进行修正如下:
    截止2005年10月31日,本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2,718,178.12元,可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为35,849,987.18元、资本公积为754,244,900.28元。公司决定以盈余公积35,849,987.18元,资本公积146,868,190.94元弥补上述亏损。弥补完毕后,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607,376,709.34 元,盈余公积余额为23,634,762.55元,未分配利润为0元。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