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4月10日颁发的证监公司字[2001]42 号文 《关于印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的通知》。公司董事会请湖南开 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的规定, 对相关内容 进行了补充,并重新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