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月7 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题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原在青岛海泊河东广场投资三项目进行处置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利用处置资产的部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利用处置资产的部分资金投资注册进出口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对青岛海泊河东广场拟建的东海三个项目的投资进行处置十分必要。公司对东海三个项目的投资,是从公司当时的商业零售主业发展方向考虑,自投入后,由于客观原因一直未能产生效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现在公司经过资产置换,主业经营发生了彻底转变,获得了发展的空间,对现存资产优化配置、进行整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根本利益。处置原先的投资,争取将投资收回,是对公司和股东负责,体现了实事求是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利益,提高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
    收购生产经营性资产,优化普洛医药的生产结构,是公司整合资产、优化配置,以较少投入获取较好回报的明智之举,该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审议过程透明、科学,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和股东是有利的。
    投资组建主营为进出口业务的“浙江横店普洛医化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会从实际出发,为逐步减少关联交易,整合本公司自身的各种资源,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品牌优势的举措,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共同利益是有效的。
    收购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的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和投资组建主营为进出口业务的“浙江横店普洛医化有限公司”,都是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时,监事会列席了会议,对审议过程进行了监督,该两项议案在审议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
    
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