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青岛东方贸易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A股)上市公告书》中, 主要会计指标分析附注②中的“每股税后利润以总股 本6300万股计算”应为“以国家持有股份3260万股计算”,特此更正,敬请留意。
    
青岛东方贸易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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