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资产重组未尽事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所持有的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尚需待中国证 监会的批准。
    二、公司置出资产中位于保张路88号的土地及房产、胶州路140 号房产的产权 变更手续,正加紧办理之中。
    三、公司将对资产重组的未尽事宜进行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