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全面实施,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资产置换协议》的约定:置换双方在置换基准日至协议生效日( 置 换日)期间所发生的损益各自承担。经会计师事务所对2001 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结果审计确认,公司置换出的资产净值为227,941,304.77元,置换进的资产净值 为230,750,648.80元。按照审计结果公司除应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置入的8, 687,472.43元现金返还外,尚应支付给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809,344.03元。
    二、公司所持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尚需待中国证监会 的批准。
    三、公司置出资产位于保张路88号的土地及房产、胶州路140 号房产的产权变 更手续,正在加紧办理之中。
    四、公司将对资产重组的未尽事宜进行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