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4月18日召开会议, 会议应到董 事11人,实到11人,经与会董事研究,采取传真表决方式,决定以公司持有的青岛 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45.5%的股权为质押,在青岛市商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年 利率为6.372%,贷款期限自2002年4月18日起至2002年11月17日止。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