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1年11月24 日在公 司十一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董事九人,一名董事委托投票表决。 四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 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题并形成本决议。
    一、根据工作需要,同意解聘赵鸽先生的总经理职务; 根据王顺山先生的辞职 请求,同意解聘王顺山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二、董事会认为:赵鸽先生在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从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利益出发,顾全大局、勤勉尽责、克服困难、努力工作。 在 面对商业主业下滑的情况下,提出稳定主业、实施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思路,并适时作 了许多工作,包括考察调研拓展新的经营领域、投资参股有线网络、 电子商务及万 通证券,投资启动房地产项目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等等,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和持续经 营作出了有成效的努力。
    王顺山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期间,同公司其他领导积极配合,为公司的发展 和职工的利益,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三、聘任葛萌芽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
    
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4日
    附:葛萌芽先生简历
    葛萌芽先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金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 一九五八年七月出 生 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职称 曾任浙江省东阳市助剂厂供销科长,东阳市印染厂 厂长,东阳市化学制药工业总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康裕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曾荣获金华市劳动模范,浙江省首届专业退伍军人十大杰出企业家,浙江省乡镇 企业创业标兵等荣誉称号。现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