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东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青岛供销)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发 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岛供销原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19,927,2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 .67%。二000年十月二十八日青岛供销与江苏量子数码网源有限公司( 简称江苏量 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00一年八月十六日,青岛供销与江苏量子共同决定终止执行《股权转让协议》 。二00一年八月十七日,青岛供销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横店集团) 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
    二、本次转让前,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不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持股50%的子公 司上海光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法人股股东。本次转让后, 横店集团持有本 公司法人股10,20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
    三、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1、截止2001年8月20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备注
上海光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3,298,000 22.16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927,230 13.67
东阳市恒通投资有限公司 15,800,000 10.84
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 3,060,000 2.10
陈金伟 453,000 0.31
胡凤杰 410,507 0.28
佘卫华 346,813 0.24
青岛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324,000 0.22
黄春英 300,000 0.21
刘利花 242,200 0.16
2、本次股权转让实现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备注
上海光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3,298,000 22.16
东阳市恒通投资有限公司 15,800,000 10.84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202,000 7.00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927,230 6.67
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 3,060,000 2.10
陈金伟 453,000 0.31
胡凤杰 410,507 0.28
佘卫华 346,813 0.24
青岛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324,000 0.22
黄春英 300,000 0.21
    三、本次股权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 发生变化,且没有买卖本公司已上市流通股的情况。
    四、本次股权转让前,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受让方与本公司法 人股股东上海光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