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控股核心子公司浙江康裕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普洛化学有限公司日前收到浙江省金华市经贸委、金华市国家税务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的联合文件:确认两公司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金经资能[2005]372号)。
    文件认为浙江康裕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普洛化学有限公司通过技改,从化工废水中回收异丙醇、甲醇、乙醇、氯仿等有用资源,即保护了国家资源、又淨化了环境,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符合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并同意确认两家公司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根据文件精神,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预计该项优惠政策将影响公司200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600万元。
    
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