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6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6月10日召开,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十二人,实到董事十二人,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批准了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重大事项信息通报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修订;审议批准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并形成本决议。
    
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