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在2000年度和2001年度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2002年4月30日开始对公司股票实行了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南方摩托”变更为“ST南摩”,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因2002年度本公司实现了盈利,公司董事会曾于2003年4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公司股票特别处理的申请,但因公司2002年度利润微薄,为慎重提示风险起见,公司董事会又于2003年6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撤回了撤销公司股票特别处理的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实行特别处理。
    2003年,本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经营情况明显好转。根据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显示,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598.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4.86万元,每股净资产1.68元。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票实行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无财务状况异常情形。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行的特别处理。2004年4月26日本公司股票将停牌一天,自2004年4月27日起,本公司股票简称由“ST南摩”变更为“南方摩托”,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股票代码不变。
    特此公告。
    
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