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7月26日上午9时在南方公司科技中心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东3名,代表股份261,80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5.81%,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代表股份26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5.81%,其他股东均为流通股股东,代表股份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三定先生主持。因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方公司的关联交易,南方公司放弃了投票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与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并投票表决,以4,200股赞成,占参会有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与南方公司就公司以应收南方公司的债权与南方公司所持中国南动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事宜所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谭清炜律师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