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4月6日在集团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斐章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200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关于四川同庆南风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议案。
    经对公司2002年度运作情况的审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2、现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财务报告经山西天元会计事务所审计,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在投资决策时,本着公平、优势互补、长期持续发展的原则,确定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及损害部分股东利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5、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操作程序,交易过程中充分体现公平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