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11月11日在集团公司本部小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斐章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四川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部分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中国证监会太原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2年 10月14日起对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认真学习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转让四川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一事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该转让作价依据充分,交易价格公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十一日十一日